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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业企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操作指南
发布时间: 2022-08-04 发布者: 企业服务中心 30 次 浏览量 
企业服务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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审核意见:通过

工业企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操作指

 

为了保障各企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做到无死角、不断档,在建立健全企业疫情防控机制、明确疫情防控分管负责人和具体负责人的基础上,做好以下十一个方面。

一、入厂登记管理

1.配备耳温仪或红外热像仪,安排专职人员进行体温测量,对企业职工实行每日2次体温检测(上班时、午餐时),建立职工健康检测花名册,对职工健康进行建档管理。

2.企业职工进厂需佩戴口罩、进行体温检测,体温正常登记后扫公共场所码方可进厂。

3.检测体温高于37℃或健康码显示为红码时即隔离并上报企业分管负责人,并逐级上报。由医生进行确认,异常人员送医院就医,就医前宿舍隔离室等待。

二、张贴公共场所码

在门卫、车间、餐厅、宿舍、办公楼等醒目位置张贴公共场所码,企业安排专人负责职工扫码登记。

(一)单位入口查验发现红码人员。当单位入口查验健康码发现红码人员后,即为高风险地区来荣,应立即引导其到指定区域进行暂时留观,并第一时间向单位疫情防控小组和所属街道社区报告,及时了解赋红码原因,在社区或属地卫生健康部门指导下,配合开展处置工作。

(二)单位入口查验发现黄码人员。当单位入口查验健康码发现黄码人员后,严格限制进入公共场所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,需按规定完成核酸检测,待恢复为绿码即可同行。

(三)当单位入口发现灰码人员。未按要求完成规定检测次数的国际邮件接收人,扫码时显示为灰码“限制通行”标识(限制进入学校、敬老院、福利院和乘坐公交车),需按规定完成核酸检测,待恢复为绿码即可通行。

、环境卫生管理

1.加强对食堂、宿舍、卫生间、电梯间等重点区域和电梯按钮、门把手等高频接触物体表面的清洁消毒。

2.加强垃圾分类收集、及时清运,并做好垃圾盛装容器的清洁消毒。

3.倡导食堂采取分餐、错峰用餐,减少堂食和交流。食品等原料从正规渠道采购,保证来源可追溯。

4.倡导采用无纸化办公,减少人员之间的直接接触;尽可能减少大型会议、培训以及人员聚集的活动,人员之间保持安全距离。

5.保安、保洁及会议室、餐厅等工作人员结合自身的工作岗位性质、风险等级全程戴医用外科口罩、N95/KN95颗粒物防护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,餐厅、保洁等人员戴一次性手套。

、外来车辆及人员管理

1.进入人员须佩戴口罩,自觉接受体温检测,主动出示健康码并扫公共场所码。进行个人信息登记,包括姓名、单位、联系方式等。

2.外来货运车辆进入厂区,要进行消毒处理,驾乘人员须佩戴口罩、出示健康码、检测体温并扫公共场所码非必要不得下车与厂区人员直接接触,货物送达后尽快驶离厂区。对运输物资视情况进行消毒处理。加强驾乘人员管理,保持车辆内外清洁,及时对驾驶室、门把手等基础部位进行消杀。

3.设立踩踏消毒池,人员对鞋底进行消毒剂喷雾消毒、脚踏消毒剂消毒后方可入厂。对自行车、电动车等机动车辆轮胎进行喷雾消毒。

、会议等集体活动管理

会议、培训等活动遵循谁举办、谁负责一会一案原则,尽量以线上方式举行,确需线下举办的,要严格履行审批报备程序,制定防控方案,落实防控措施,控制人数。要加强重大活动疫情防控的组织领导,落实专人负责疫情防控,全面部署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,针对人、物、环境各个方面和活动举办前、举办时、举办后各个环节采取有力有效措施,及时稳妥处置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。

、物资储备管理

储备口罩、手套、测温仪等防护物品,洗手液、消毒水、酒精等消杀用品。购置防护服、护目镜等应急装备,做好突发情况应对准备。用后物品严格分类处理,口罩、手套等防护物品按医疗废弃物严格处理。

、防控知识宣传

通过网站、微信、公开栏、短信等途径广泛宣传,不定时发布疫情防控知识及重要疫情防控通知。及时组织企业职工对新政策、新要求开展教学培训,教育职工正确认识疫情,科学防范疫情,做到不信谣、不传谣。

定期开展应急演练

落实企业主体责任,制定应急工作预案,开展应急演练。

九、高风险岗位人员管理

1.必须落实闭环管理。要坚决落实人员固定、规范防护、全程闭环、高频核酸检测、健康监测等防控要求,避免与家庭成员和社区普通人员接触,实行X+7”(X天封闭管理作业+7天集中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)的作业模式,做好轮班工作。隔离期间第147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。

2.尽量避免出行,确需出行的须满足脱离工作岗位7天以上且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,并向所在单位和目的地社区(单位)提前3天报备。对外地返回的高风险岗位人员,严格社区(单位)报备和排查,对脱离工作岗位未满7天的,一律实行集中隔离至脱离工作岗位7天,按密切接触者检测。

十、入鲁返鲁人员

7天内有高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采取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。对7天内有中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采取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。对7天内有低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,3天内开

2次核酸检测(间隔24小时),并做好健康监测。上述人员集中隔离期间第12357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,居家隔离期间第147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,居家健康监测期间第13天开展1次核酸检测。实行居家隔离或居家健康监测的,其共同居住人应一并居家管理,并在解除居家管理前开展1次核酸检测;如不具备居家管理条件的,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。

十一、人员核酸检测频次

(一)风险职业人群。作业期间每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。

1.进口冷链食品储存加工企业一线人员。

2.从事远洋水产捕捞、运输、仓储、加工和码头运营企业的从业人员。

3.境外来料加工、运输等企业的工作人员。

上述风险职业人群解除闭环管理后或脱离该岗位后,集中或居家隔离期间,第147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。

(二)重点行业及与高风险岗位关联单位的工作人员。作业期间每2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。

4.为进口冷链食品储存加工等闭环管理人员提供服务保障的人员,包括送餐、运送垃圾、安保等。

5.从事进口非冷链仓储、运输、加工相关业务单位(除高风险岗位以外)的其他工作人员。

(三)重点机构和场所人员。每周开展2次全员核酸检测。

6.生产车间的所有人员。

7.其他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。

十二、进口货物和远洋渔获涉及场所核酸检测

1.对进口冷链食品或进口货物的内外包装表面,以及运输工具、冰箱、冷库、仓库、货舱、货柜、车厢、集装箱等接触频次较多部位。每周进行1次核酸检测。

2.进口冷链食品及其加工、运输、存储、销售等场所环境。每周进行1次采样检测,冬季低温条件下每周进行2次抽样检测。

3.大型进口冷冻物品加工处理场所。每周进行1次污水监测。

4.远洋水产捕捞、运输、仓储、加工等场所。每周进行1次物品和环境采样检测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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